东莞市研究生培养(实践)项目
(一)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东莞专项)
研究生联合培养是指由高校院所分配研究生指标到基地,结合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实施“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双导师制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研究生第一年在学校完成基础理论学习,第二、三年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其毕业论文须结合在企事业单位培养时所开展的科研项目撰写,要求所参与科研项目可接收研究生联合培养时间2年以上。
2020年,“基地”有电子科技大学2020级“东莞专项”研究生指标80名(附件1)、南华大学2020级“东莞专项”研究生指标42名、广东省教育厅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100名。研究生专业范围涵盖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材料等五大领域八大产业。
(二)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
研究生专业实践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完成理论课程学习后,在“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下,参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完成专业实践。要求企事业单位有一定的研发条件,且科研项目可接收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半年以上。
二、政策支持
(一)针对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实践),市财政给予每个研究生1000-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
(二)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市财政给予每个研究生学费50%的资助;
(三)为鼓励企业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市财政给予每个工作站不超过50万元的建站经费支持。
服务保障
在购买后,在服务保障期内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发生故障(电器因生产制造商的材料、工艺、零部件质量问题引起的、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故障),符合服务申请条件的,由消费者发起申请,由负责委派第三方服务商在消费者的服务保障额度范围内为消费者提供维修的保障服务项目。服务保障额度等于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时支付的实际成交金额。